我就直说了:H-1B的规定有点过时。对于不熟悉的人来说,H-1B是专业人士的临时工作签证。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要求H-1B工作者获得工作地点的主导工资(或者公司类似职位的工资,取较高者),并且劳工条件申请(LCA)的文件需在工作地点连续10个工作日内公示。
然而,我们提交的许多H-1B申请是为信息技术行业的工作者,这个行业越来越多的公司要求员工远程工作。
因此问题就在这里:对于将要远程工作的员工获得H-1B批准非常困难,如果他们从某人的家这样的“工作地点”远程工作,那就更难了。
作为一位前INS律师,我理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工作地点让政府机构能够访问办公室,调查公司和H-1B工作者。如果没有员工每天都要报到的实体工作地点,政府就更难规范H-1B计划并防止欺诈。然而,在21世纪,实体办公室有时可能是不存在的。
以我们的客户为例,我叫他德赛先生,他每个月只在软件公司的主要工作地点工作8天,由于他从事的是业务发展工作,他其余的时间都在客户工作地点、机场、酒店房间和其他公共场所工作。德赛先生的职位性质使他实际上没法在办公室工作太久。然而,我们收到了USCIS的证据要求信,询问为什么LCA上没有列出更多的工作地点。
客户评价
Great Work!
“Cheryl 是个天才!如果不是她,我真的不相信我现在会有绿卡。我有一个具有挑战性的案例(基于工作签证)经历了好几年,但是凭借她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她尽其所能让它成为可能。除了她对法律的深刻理解,与她一起工作也非常愉快(如果你和其他律师一起工作过,你会知道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发生)。”
- Renee L., Santa Monica, Califor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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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还质疑了我们确定德赛先生的主导工资的方法,这是基于公司的主要“工作地点”的,而更糟的是,这个地点实际上是一个家庭办公室,尽管德赛先生并不在那里完成他的主要工作。事实上,德赛先生没有在任何一个地方完成他的主要工作。他被视为一名“流动员工”,他大多数时间都在公司办公室工作——每月大约8天,其余的时间会被分成更小的部分:1天在客户工作地点,1天在旅途中,2天在会议上…等等。
在我们对USCIS的回应中,我们解释了这一点。此外,因为德赛先生不会在这些地方长时间工作,我们断言他的雇主没有义务展示除主要办公室外的任何其他“工作地点”的LCA或主导工资。我们还引用了一项关于“远程工作”的研究,该研究解释了美国有大量的远程工作者以及他们对企业和我们的经济带来的巨大财务利益。
我们对USCIS的回应强调了在这个时代工作场所的变化性质。有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无限的互联网接入,几乎任何地方都可以被视为工作地点,但要求USCIS在德赛先生可能进行商务会议的每个客户工作地点、会议场地或咖啡店都贴出LCA公示是不切实际的,甚至他只是拿出手机发送一封电子邮件(USCIS通常会要求在德赛先生常规工作的客户工作地点贴出LCA的公示,但由于他通常只会访问客户工作地点总共3天,这是不必要的)。
在他们的第二次证据要求之后,USCIS同意了我们的LCA公示和主导工资都适用于德赛先生所做的工作类型和他工作的地点。
USCIS授予了德赛先生H-1B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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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签证指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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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 我们在2023年使用了人工智能,具体来说是Chat GPT 4,将原始的英文版本翻译成了这种语言。我们不知道这个翻译是否完全准确。此外,这个页面可能没有完全更新。我们建议读者不要将此页面作为法律建议的依据,而只是作为有关美国移民系统背景信息的参考。
Carl Shusterman
移民律师卡尔·舒斯特曼有40多年的经验。 1976年至1982年,他曾担任美国移民和归化局(INS)的律师,之后开始了私人执业。 他曾在美国参议院移民小组委员会担任专家证人。 卡尔曾在《超级律师》杂志上亮相。 如今,他是JR移民法律事务所的法律顾问。